【摘要】我国是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但长期以来,巨灾救助主要是靠紧急财政拨款。2014年8月的保险业“新国十条”提出,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近年来受地震等灾害影响比较严重的省份,四川省在今年宣布积极争取成为全国巨灾保险试点省份,并已在成都开展农房险试点作为先行探索,试点采用政府主导、商业运作、自主自愿、共同负担的模式。
据了解,该险种最大的特点是有财政资金的参与,责任范围便涵盖了地震巨灾风险及暴雨、洪水、火灾等15种一般风险,费率由0.03%至0.25%不等,对应每平方米保险金额最低70元,最高600元,户均保额3万至5万元,而保费分摊采用市级财政70%,县级财政10%,农户自缴20%。
而理赔时,成都巨灾保险中的农房地震保险按照“政府+市场”模式多层次分担风险,赔付小于或等于保费的1.5倍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超出1.5倍但不足2.5倍的赔付,则由保险公司和成都市财政各承担50%。不过,该保险在四川启动当年的投保率并不理想,各试点区县最高只有30%
近年来,农房保险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的作用得到不断体现和提升。民政部数据显示,2014年,农房保险保费收入6.99亿元,累计为7200万间农房提供近9400亿元风险保障。
从全国范围看,广东、河北、重庆等地巨灾保险试点都在推进中。8月20日,全国首个地震保险专项试点在云南大理启动。大理州政府与诚泰财险、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大地财险、中华联合、中再产险6家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和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协议。
慧择提示:巨灾保险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内容,建立健全巨灾保险,不仅能够减少农民的损失,也能够更好的体现保险的作用。但是巨灾保险还处在试点中,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