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病保险是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它能够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对于大病保险的试点工作,不同地区实施的时间是不同的。据悉,青海省是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开展较早的城市,经不过3年的努力,大病保险工作的承保水平、服务能力、管理理念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保障水平高。以2014年度为例,青海省大病保险协议保费收入2.23亿元,覆盖438.94万人,累计结报39144人次,结报金额2.15亿元,约占全年大病保险资金的96.31%,其中单笔最高结报31.53万元,件均结报5493.65元;大病保险赔付金额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约为18.02%,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报销合计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约为69.97%。
与基本医保实现了初步衔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服务工作在格尔木市、互助土族自治县、黄南藏族自治州和果洛藏族自治州开展,进一步理顺了医疗审核工作流程,减轻了政府部门工作压力,节约了人力物力资源。
管理理念先进。提出将大病保险服务费用所需资金与保费相分离,列入省财政预算单独核算,进一步实现大病保险各项费用的科学化管理。
慧择提示: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较高,它能够较大程度的减轻人们的就医负担,防止出现家庭性重大灾害支出,切实保障人们的权益。青海省经过三年的努力,大病保险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减轻了政府的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