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建筑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障权益,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项目工程合同造价的2‰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淮南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相关资料核定建设项目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地税部门依据建筑企业提交的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核定出具该企业应缴纳工伤保险费额相关单据进行征收。
为贯彻执行《意见》精神,大通区地税分局接通知后高度重视,对照文件内容组织职工学习,并及时向建筑企业宣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工作的意义,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慧择提示:建筑业属于高危险行业,为了切实保障建筑工人权益,淮南市下发《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近日首张建筑业工伤保险缴费单完成,有利于向全市建筑业宣传工伤保险,帮助建筑工人更好地规避工作中的风险,减轻建筑工人家属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