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津贴领取提交材料之用人单位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保险津贴领取提交材料之女性职工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慧择提示:我国实行生育保险津贴是对广大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因此提醒广大女性职工,如果您所在的用人单位没能及时办理生育保险,您首先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