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综合保险
产品简介
计算机综合保险针对计算机特有风险而设计,主要承保两大类风险,一是计算机本身的风险即硬件损失风险,二是数据复制费用。另外,对于计算机硬件发生损失后产生的临时性费用,也负责赔偿。
保险标的范围
一、凡被保险人所有、租用或与他人共有或替他人保管的计算机小型机、中型机、大型机及巨型机均属被保险财产范围,保险财产项目包括:
第一项 计算机主机设备
第二项 计算机应用软件
二、定义
1、计算机主机设备:指计算机主机;
2、计算机应用软件:指随机配套购置的,有明确价值的,或市场上销售的有价值的应用软件。不包括使用单位自己编制的软件。
三、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1、用来输入数据的原始帐册、单据、文件及流程图;
2、主机及媒体中储存的数据资料;
3、计算机主机的附属及配套设备;
4、磁带和磁盘。
保险责任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计算机主机设备及应用软件的损坏,本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雷电、爆炸;
2、暴风雨、台风、龙卷风、洪水、海啸、雹灾、山崩、火山爆发、地陷;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水管爆裂;
5、因空调、干燥机突发的故障,致使计算机房的温度、湿度发生急剧变化而导致保险财产的损失或损坏;
6、在计算机配有断电保护装置或不间断电源的情况下,电压的突然升高或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