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消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表示,主管部门近期将会先后出台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以及股权众筹业务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这两项业务将实行分开管理。
对于股权众筹业务300万元的限额,业内人士认为,其实可以探索一条两类平台相结合“双管齐下”的途径,比如创业企业在融资时,或者天使轮通过股权众筹进行融资,A轮、B轮通过非公开股权融资来进行;或者天使轮既通过股权众筹进行融资,也通过非公开股权融资来进行。只要在每个融资平台下都遵循其人数和额度的标准就可以。
业内人士指出,取得股权众筹试点的京东、阿里巴巴、平安等平台,在政策落地后,可以在申领股权众筹牌照的同时,其余部分业务继续做目前的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只要在人数控制上,将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严格限制在目前的200人以内即可。
慧择提示:从字面意思可以看出,股权众筹是广招投资者入股公司,以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为了确保公司规范发展,对股权众筹项目融资上限额作出限制,防止出现投资者过多占取公司股权现象发生。对于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项目,管理层并未作出上限额限制,但是对于人数作出控制,规定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避免公司新股东人数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