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福建省保险业累计为全社会提供2.85万亿元的责任保险风险保障,同比增长76%;责任保险赔付(已决及未决赔款合计)4.73亿元。其中,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保险1207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578笔,累计承担责任限额近300亿元;医疗责任保险覆盖约65%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赔款支出2170万元;478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据介绍,今年初以来,福建保监局与政府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寻求商业保险与政府政策的结合点,促进保险服务与社会管理相互融合,并取得一系列新突破:
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落地。自5月起,各级质监部门将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纳入建设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战略的重要内容,对积极参加产品安全质量责任保险的企业,在福建名牌产品等评价工作中优先予以推荐。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自8月1日起,在全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一旦投保,即可申请动用或免存风险抵押金,且保费可列入安全费用支出范围,按照有关规定在成本中列支。
此外,医疗责任保险推进发展,至2015年底,全省、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将达到100%;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即将试点。
慧择提示:上半年福建省责任保险实现快速发展,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落地,保障了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也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福建省还在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保障职工和企业生产安全。预计到今年年底,福建省还将有望全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