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险产品停售”为由促销遭禁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以产品停售进行宣传炒作,造成销售误导,已约谈相关保险公司
对于一些寿险公司借“产品停售”宣传促销,保监会昨天表示,已经对部分公司进行监管提示,不允许再以产品停售进行宣传促销,因为这样很容易造成销售误导。
此前,产品停售前一些保险营销员会就此展开促销,建议消费者在停售前搭“末班车”,以免新上市产品涨价。保监会昨日指出,今年以来,个别寿险公司以“产品停售”进行宣传促销,不利于普及和宣传正确的保险消费理念,而且容易造成销售误导。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已经约谈了存在上述行为的相关公司,并对其进行监管提示,要求上述公司不得以产品停售进行宣传炒作,同时做好停售产品的后续管理工作,加强销售行为管理,如实告知客户产品本身相关内容。
据记者了解,在2003年、2006年以及2007年初曾出现过一些保险产品停售,主要是当时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规,包括分红险形式不得应用在健康险产品中,新的生命表发布和使用等。去年新《保险法》的实施也引发了大量保险产品的停售。比如去年中国人寿就有60种以上的寿险产品停售,其销售了10年的老牌重疾险康宁也在去年更新换代。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表示,保险产品的升级换代比较正常,监管政策变化、保险产品利率制定不合理等原因都会导致有产品停售。而“停售”成了一些代理人最好的促销手段。因此,一些保险产品退市之前的销售量甚至超过日常销售的多倍。“都说新上市的产品保费要涨,连具体的保险条款也没有看,我就投保了。”消费者张女士告诉记者。
上述保险公司人士认为,保险产品停售、升级都属于公司正常的调整,但是市民总觉得停售之后,新品一定会涨价,很容易盲目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