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给人们提供更为便捷的购买服务,各个省份对公积金的使用进行了改革。将从下月起,温岭人可在省内使用公积金的异地贷款购房了。同时,在温岭上班的公积金缴存职工,要去省内其他城市购房,也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支持。
日前,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下发《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各市、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9月1日起,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全省范围内异地购买自住住房,异地贷款执行购房地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规定。昨天,媒体人从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岭分中心了解到,台州市内的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早已实施,目前中心正在积极推进全省的异地贷款政策,具体到9月1日能否按时试运行,要看全省住房公积金平台的运行情况。
根据新规定,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贷款已结清,符合购房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并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均可申请异地贷款。
申请时,借款职工需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再带着贷款资料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对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可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贷款办好后,购房地公积金中心会将《缴存证明》回执反馈至缴存地中心,贷款的发放情况等均可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平台查询。
慧择提示:温岭人在省内购房时可使用公积金的异地贷款,这为市民提供了较大的便利,有利于提高市民对公积金使用的积极性,从而带动公积金的进一步发展。异地贷款的申请,需要具有一定的前提,即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