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包含所有高额药品和诊疗项目
今年以来,省医改办牵头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保监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梳理各市州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初步定在9月下旬召开全省大病保险实施动员部署大会。
据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透露,湖南省大病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筹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年度医保基金筹资标准的5%左右。大病保险主要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大额医疗费用进行合理补偿,不能无限制地包含所有高额药品和诊疗项目。合规医疗费用原则上要符合城镇职工医保“三个目录”或者新农合报销目录范围。由省人社厅、卫计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统筹考虑解决罕见病治疗等特殊情况。
年度累计补偿金额拟不超过20万元
各市州将统一确定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原则上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标准以本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付收入水平为参照。对参保(合)人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分四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慧择提示:大病保险是一种惠民政策,而且政府也为其制定了一系列的利好政策,旨在年年底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但是要真正减少家庭灾难性支出,仅靠全覆盖,远远不够,还需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力度,这样才能够让更多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