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员工侵占理赔款55万 31次篡改账户信息
保险公司员工王某先后31次篡改客户账户信息,以复核人的名义签批后办理理赔,伪造虚假赔案侵占理赔款55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王某批准逮捕。
今年1月,王某发现公司有一名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客户,一时贪心,便将该人保单的银行卡号改为自己的,伪造出一笔2500余元的赔案。眼见钱来得快,王某逐渐将目标锁定于大客户。利用客户的资料,虚构理赔事由,并篡改客户名和银行账号,趁主管不在时将赔案签批通过,先后31次将总计55万余元的理赔款划入自己的囊中。
很快,保险公司业务部收到客户反映,称自己从原单位离职后,还收到保险公司的短信提示有理赔申请,甚为可疑。公司经查询后得知款项都被王某据为己有。
检察官提示: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虚假理赔,侵占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将构成犯罪。保险公司应规范工作程序,注意保密,员工临时外出时,应采取锁上电脑键盘等防护措施,防止他人篡用电脑进行不正当交易。公民如收到不合实情的财务信息,应及时查询,并向单位或民警反映情况,以厘清责任,提供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