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名称 | 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 适用人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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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式 | -- | 承保年龄 | 30天,1-37周岁, |
产品特色 | 交费期灵活,长期受益;稳健投资,领取灵活;保本、付息、保障、分红于一身;返还快,有利资金安排 | 保障期限 | 保障至80周岁 |
保险利益 | |||
身故保险金 | 有 | ||
红利 | 可采取累积生息或现金领取的方式 | ||
满期金 | 生存每满三年领取保险金额的9%;80周岁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满期保险金 | ||
其它保险利益 | 保单借款 | ||
责任免除 |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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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说明 | |||
缴费期限 | 趸缴,3年缴,5年缴,10年缴 | ||
缴费方式 | 趸缴,年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