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开始,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做相应调整。调整后各档次失业保险待遇计发标准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农民合同制工人(即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
慧择提示:经济发展,失业保险待遇上调也是必然趋势。失业保险业并不是每一个失业员工都可以领取,只有一些想继续工作的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也不能永久保障失业职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