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辛辛苦苦三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这句流传甚广的俗语,是对大病、重病突袭家庭的形象描述。虽然有了大病保险,但要改变这种情况不仅要实现全覆盖,而且还有提高大病保险的保障力度。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为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定了清晰的时间表。会议决定,将于2015年底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支付比例也将由今年的50%逐步提高。
近些年来,为救患白血病的女儿而“卖拥抱”筹钱、为给患尿毒症的妻子做透析而伪造医院收费章等事件,每每成为舆论焦点,凸显着群众对生命健康的焦虑情绪,也反映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心酸现实。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明确大病“二次报销”的全国标准,正是瞄准了这些“痛点”,对于困难家庭堪称雪中送炭,对于兜实社会保障底线、稳定社会心态,同样意义重大。
大病保险试点已近三年,在惠及百姓的同时,也出现了筹资不稳定、偿付压力大、报销额度不一等问题。此次从试点走向全国,必然要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更加精准合理的制度设计及执行方式。具体来看,筹钱、管钱、花钱三个环节都不能掉以轻心。大病保险筹到的是百姓的“救命钱”,要充分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更好地融合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实现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管钱要强化管控,遏制因“医患合谋”造成过度医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公地悲剧”;花钱要明确标准,处理好“大病”认定、报销比例等技术性问题,把钱用在刀刃上。“扩面”的同时“提质”,让大病保险的制度更合理、更完善,才能让善举持续释放红利。
应当看到,大病保险只是一项补充性制度。若是看病仍然难,一个诊号、一张病床尚且难求,又谈何医后报销?若是看病仍然贵,即便只需自付部分医药费,实际开支也足以给家庭带来灾难。从这个意义上说,守住健康底线,还应着眼于医改这一大工程。目前,医疗资源配置失衡、以病养医、以药养医、医患关系紧张等复杂问题彼此牵连,都可能成为民众看病求医途中的障碍,亟待破解。顶层设计画好蓝图,政策末端执行到位,中间环节注重人本价值和责任意识,各个层面共同发力施力、实现医疗条件的整体提升,健康的阳光才能照到每个人身上。
实现“病有所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看病、救命的事情能否解决,直接关系着小康社会的成色,关乎第一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如今,时间窗口正在缩紧,如何进一步深化医疗改革,让民生工程真正稳定民心,呼唤持续的关注、扎实的工作和治理的智慧。
慧择提示:大病保险能够很好的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目前我国大病保险仍不完善,只有对大病保险进行改革,完善大病保险,才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