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续保能力可实现保费豁免
一旦发生重大疾病或者一些意外情况,可能会导致资金面比较紧,投保人可能因此无法续交保费。即便保险也有宽限期和复效期等,但错过了这些保单终会失效。而保费豁免,就是当投保人丧失续保能力时,保单可以不用继续缴纳保费,而保单仍有效。这就好比为保单又上了一份保险。
这项功能最早被广泛用在少儿险产品中,以确保一旦父母遭受意外,孩子还能够获得充足的保险庇护。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养老险、重疾险、两全险等也都纷纷推出了保费豁免功能。
保费豁免常见的两种形式
一般情况下,保费豁免都会以附加险的形式存在,并与主险进行搭配(或捆绑),这种情况目前比较常见。
媒体人查阅了某寿险公司的“附加癌症保险费豁免疾病保险”条款,这个附加险就是与主险《守护安康防癌疾病保险》相捆绑的。条款指出,在附加险合同生效一年后,被保险人患上主险合同约定的癌症,主险保费可豁免,附加险合同终止。
而另外一种是,保费豁免功能会直接在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中体现。本文则主要从第一种情况来谈。
慧择提示:保费豁免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需要参保人另行购买,而不是免费获取的。此外,保费豁免有两种常见的形式,这两种不同的形式具有不同的功能与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