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是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原来的“农医所”到如今的“医保所”,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医保所”在覆盖范围、机构职能、服务水平、基金监管等方面发生明显变化。比如,人口覆盖范围由原来单一经办农村居民变成覆盖所有人群;机构职能从简单的缴费报销业务增加到特殊病门诊受理、意外伤害核实、企业参保受理等业务。这些变化不但极大方便了城乡居民办理业务,而且对于整合医保基金、消除体制分割、提高经办效率、促进社会公平等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建立符合医保规律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前进。
医保惠民不仅在于承诺,更要见行动。新建县大力推动医保整合工作,就是致力提高乡镇居民医保服务满意度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该县着力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公平、均等化的一次重要探索,这样的便民利民之举不妨多些、再多些。
慧择提示:医保惠民是其发展的要求,惠民制度有利于加强人们对医保的信赖,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其中。这有利于医保的进一步发展,待遇水平的提高。同时,它能够体现医保的公平性以及便民利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