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获悉,从3月1日起,枣庄市失业保险费率已由3%降低至1.5%,减轻了参保单位和职工的负担。据了解,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就业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和省、市贯彻落实意见,市人社局下发通知,从2015年3月1日起,枣庄市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1.5%。
其中,单位费率由2%降低至1%,职工费率由1%降低至0.5%。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单位和职工的负担。据介绍,这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适用于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目前,枣庄市各企事业单位已全部落实了失业保险降费政策。预计2015年,枣庄市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惠及各级企事业单位2500余家,累计减征失业保险费7300万元。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枣庄对于失业保险费率下调的一些基本情况。其实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是职工和企业都愿看到的。失业保险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失业的职工让他们在没有工作的时候还能得到一份基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