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监会批准人保财险、三星财险、中意财险、紫金财险、国寿财险、利宝保险六险企参与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等条款和费率的试点。批复显示,上述6家财险公司均选择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其中包括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摩托车及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等。
各财险公司的车险新条款可以在综合示范条款的基础上对费率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将考虑3个因子使车险费率和风险匹配度更高,即无赔款优待、自主核保系数和渠道系数。
保监会规定,各公司拟订的无赔款优待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在规定的0.6-2.0区间;而自主核保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和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均可在0.85-1.15范围内使用。不同的系数,在不同的销售渠道将有所区别。下一步,上述财险公司的车险费改新条款将在试点地区集中上线。
据悉,今年3月24日,保监会公布《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这项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商业车险条款形成机制,形成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体、创新型条款为补充的标准化、个性化并存的商业车险条款体系;建立健全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建立行业基准纯风险保费的形成、调整机制,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等。其中,还确定了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6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由于有些保险公司在试点地区没有分支机构,所以在保监会已批准的8家公司中,车险费改的适用地域也不尽相同。
此次批复显示,能同时在六地试点的公司仅有人保财险、国寿财险、阳光财险和华泰财险,而紫金财险只能在山东、广西、青岛;三星财险可以在青岛;中意财险可以在黑龙江;利宝保险则可以在山东、重庆进行试点。上述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启用之后,原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将停止使用。
对于此次车险费改,有保险专家指出,一方面可以激发保险公司的积极性,提供个性化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给车主更多的选择权。此前,商业车险条款ABC的保险责任大同小异,很难体现个性化服务。未来,各财险公司也将依据中保协的车险数据平台对不同车型开发相应的车险条款,未来车险保费与车辆出险次数、驾驶人的习惯等挂钩更加紧密。
事实上,就在5月15日保监会批复阳光财险车险条款和费率改革的申请之后,5月20日阳光财险广西柳州中心公司开出商业车险改革第一单。近两年无出险记录的客户商业车险保费由去年的2611元下降至2383元,降幅约为8.7%。
慧择提示:在车险费率改革即将启动之际,各大险企积极参与,近日保监会再次批复六家险企的车险费率改革条款。这一举措不仅能激发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也能为广大车主提供更多的选择,带来更多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