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惠民县石庙镇香王村村民刘洪强向本报反映,早在1980年,刘洪强入职惠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称“惠民供销社”),后出任惠民县梁家供销合作社(下称“梁家社”)门市部经理一职。任职期间,梁家社一直为其办理并缴纳养老保险。但在1999年,梁家社不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为此,刘洪强曾找过相关领导但无果。今年57周岁的刘洪强表示,因梁家社未给自己按期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自己在60岁时就领不到养老金了。
供销社对外承包后,便不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刘洪强介绍说,1980年他接父亲的班入职惠民供销社,任统计一职,两年后,出任惠民县梁家供销合作社(下称“梁家社”)食品门市部经理一职。1991年,梁家社为刘洪强办理了养老保险,并由供销社为其缴纳保险费用,但自1999年不再为其缴纳。刘洪强给笔者出示了一份《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上明确地记录了他的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明细。明细显示,梁家社从1991年12月开始为刘洪强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一直持续到1999年2月,此后,再未续缴。
据刘洪强说,2000年供销社开始对外承包,很多社会组织或个人承包了部分基层供销社。供销社被承包后,很多供销社的职工都被遣散回家,工资也随即停发。很多供销社的职工回家后另谋出路,刘洪强也在1999年回了家务农,回家后,梁家社不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不补缴拖欠的费用,将不能正常领取养老金
刘洪强表示,梁家社未与他办理任何离职或辞退手续,只是被遣散回家,因此他一直都是梁家社的职工,即便是自己回家了,梁家社也应按期给缴纳保险费用。据刘洪强说,跟他一样的还有很多人。为此,他们曾找过梁家社的相关负责人,但负责人称供销社账目亏损,没钱缴纳养老保险。
刘洪强表示,还有3年他就60岁了,正常情况下能够领到养老金了,但由于梁家社未按期为他缴纳养老保险,导致最终领不到养老金,“这让我的老年生活没了保障”。刘洪强希望梁家社能够为他补缴拖欠的养老保险费用。
梁家供销社解释,没有钱支付保险费用
笔者随后向梁家社求证。梁家社负责人说,供销社并没破产,按理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但无奈供销社没有钱支付保险费用。该负责人说,大约在2000年,供销社停止了所有员工的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而这名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费用也于2000年停缴。
随后,笔者拨打了惠民供销社。惠民供销社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梁家社是惠民供销社的下属单位,拥有独立的法人代表。梁家社现仍处于对外承包状态,而梁家社职工的养老保险是由本社承担。对于刘洪强反映的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是不给员工缴纳,而是现在的梁家社根本就没有能力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梁家社主要负责人的养老保险也没有按期缴纳。
慧择提示:养老金是职工后半辈子的依靠,作为供销社的员职工工,供销社是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即使停缴了,也应该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