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云南省人社厅了解到,云南省将通过“两完善、一降一提、两扩大”的措施,全面推进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设。
“两完善、一降一提、两扩大”措施有:完善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完善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保缴费方式、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提高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水平、扩大工伤预防和康复试点,具体包括:
16个州市、省本级工伤保险基金历年结存和本年度征收基金中计提5%,用于各地因重特大或者正常待遇支付缺口的补助。
实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三年)专项扩面行动,落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今年预计新增参保26万人,到年底达到360万人。
在保持各地应对因重大工伤事故和年度正常待遇支付结存量的基础上,对结存较多的地区、考虑参保较长的企业,实施阶段性减征工伤保险费。
在工伤职工领取伤残津贴1923元/人·月,生活护理费1015元/人·月,供养亲属抚恤金871元/人·月的基础上,今年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分别提高210、200、190、180元/月;按护理等级增加140、120、100元/月;供养亲属每月人均增加90元/月,确保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增长10%。
各地按上年度实际征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2%左右提取费用,全面扩大工伤预防试点工作。
在现已确定的工伤康复机构试行“先康复,后评残”工作机制,指导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购买服务,协议管理”的方式,推进多层次工伤康复服务网络建设特别是区域性示范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另据了解,2014年以来云南省工伤保险341.72万人参保,覆盖企业职工、稳定就业农民工、乡村企业、大学生村官和公务员,实现职业人群全覆盖。
慧择提示:工伤保险对于职工有着最直接的保障作用,而完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设,有利于实现职业人群工伤保险保障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