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0%到100%三年完成全覆盖
《方案》要求,三年内完成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全覆盖。其中,2015年,新开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60%以上的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80%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2016年,进一步完善按建筑工程项目参保工作机制,基本实现建筑工程项目(含新建、在建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90%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2017年,建筑业职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参保对象涉及工地所有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工程项目(含改、扩建项目)使用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要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已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参保时不再重复参保。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保险覆盖建筑工程项目使用的所有具有劳动关系的施工人员,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保险计缴方式分三种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的,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国家规定的建筑业的基准费率,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新开工建筑工程项目,以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工程项目合同价及追加合同价款)的10%-20%为基数,按国家规定的建筑业的基准费率,依法缴纳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计费方式,先按新开工建筑工程项目计费办法计算应缴纳工伤保险费,再以其为基数,除以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工期天数再乘以建筑工程项目剩余工期天数的方式计算。
慧择提示:近日山西公布进一步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三年内实现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全覆盖,参保对象涉及工地所有人员。另外,该方案将保险计缴方式分三种情况,建筑业应根据上述要求依法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