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广东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普遍上涨一成左右。笔者昨日从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的《关于2015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中了解到,由于多年来按照广东省的统一调整办法,广州市的上涨幅度无法达到10%的标准,因此今年广州市将另行制定调整方案。而除广州外,全省各地1~4月增加的养老金将于近期一次性发放到位。
广州市另行制定调整方案
今年初,国务院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迎来“十一连调”,全国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根据广东省的方案,本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此外,具体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两部分。前者有两部分组成: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过去几年中,由于按照省的统一标准调整后,广州市实际养老金增幅达不到国家规定的10%(广州市平均养老金水平要高于省的平均水平),因此今年广东省的调整方案中给广州开了口子,允许广州市另行制定调整方案。据了解,目前广州市的调整方案正在制定中。而对广州之外的其他各地市,于2015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高级职称津贴未纳入倾斜调整
今年的调整办法中,倾斜调整包括两类人群,分别是对2015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以及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笔者发现,多年来一直纳入倾斜调整范围的高级职称以及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专项津贴,今年不再纳入倾斜调整的范围,这是否意味着实施多年的高级职称养老津贴将取消?笔者昨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高级职称专项津贴未纳入倾斜调整的范围,只是不再额外调整,对高级技术人员之前额外调整形成的累计额,广东继续保持原标准发放。
笔者了解到,从2007年起,广东省对于企业退休并享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纳入养老金倾斜调整范围,给予专项津贴,并逐年上调津贴标准。至2014年,正高级职称的专项津贴已达到每月10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则为每月800元。
慧择提示:养老金的上涨,对于企业退休人员而言就是生活保障的提高,能够更加满足他们的生活需求,从总来来讲,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