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随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即5月12日,财政部、国家财务总局以及保监会便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健康险税收优惠的相关细则。
由于具体的试点城市以及产品还未出台,市场估计细则的实施还需等待一段时间。除了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外,保监会表示,为了确保税优商业健康险试点平稳实施,还将拟在各省市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而此次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人群,则为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上述能够享受税优政策的对象,占总纳税额的大部分,亦是保险公司目前占主流的客户群体。”保险学会副秘书长蔡宇表示。
根据《通知》,具体的产品必须是由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而并非所有健康险产品都可以享受上述税优政策。
虽然对于产品的方向、框架等具体细节,保监会还尚未有定论,但各方已纷纷开始了相关筹备。根据人保健康险公司提供的情况,符合免税要求的商业健康险产品形态或是包括了医疗保险、重疾保险、护理保险和个人账户累积等多种责任在内的个人长期综合性健康险;也可能是保监会对免税健康险产品的开发出台指导性意见,各保险公司可以在限定范围内自主设计、开发产品。
有保险公司预计,目前市场上已有很多健康险类产品,保监会新出的产品应该与市场上某类产品有一定相似度,不可能是完全的“生面孔”。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精算学院书记李晓林也指出,目前市场上的健康险产品大多偏向理财功能,保障功能不足,“对税优产品统一研发,可以充分发挥其保障功能,根据大众的需要,细化产品的内容。”而平安保险也于近期透露其正在研讨具体事宜,“保监会目前有几套产品方案,但最终方案尚在征求意见中,等保监会出台框架,我们就着手做产品。”
据了解,下一步,各省级财政、税务和保监部门将研究制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别上报省级人民政府进行最终敲定,并于6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审核备案。同时,据保监会相关人士介绍,三部委还将成立健康险税优业务项目部。预计各地试点要等到7月之后才能陆续启动。
慧择提示:目前,尽管健康险具体的扣税方案和相关产品尚未推出,但各界对此关注的程度较高,在此情况下,我国将于7月在各地陆续启动健康险税优政策试点。今后,健康险市场的井喷或可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