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3日,聊城张先生意外身亡。5月5日,家属在整理遗物时发现张先生生前的保单,遂到聊城新华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公司接到申请后,当日即派出理赔人员查勘。经确认,此案在保险责任理赔范围内。5月7日,公司完成理赔身故保险金,共计10万余元。
据悉,2010年8月26日,张先生的妻子为其购买新华保险《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5万元,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万元,年缴保费2825元。2015年2月3日,聊城张先生意外身亡。聊城新华保险理赔人员了解案情后迅速帮助被保险人家属整理理赔所需材料。5月5日,张先生的家属到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经审核,索赔申请材料齐全、合法、有效。5月7日,聊城新华保险理赔客户家属保险金总计10万余元。客户收到理赔款后对新华保险的理赔速度表示赞赏,同时感谢新华保险理赔人员给予的关心。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新华保险的一张保单虽然不能避免意外的发生,却在意外发生后延续对家人的关爱,这是保险的真谛所在,也是新华人服务的宗旨。
慧择提示:根据上述案例可知,聊城新华保险接到客户家属报案后及时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并协助客户家属整理理赔资料,在短时间内完成理赔工作,为客户家属送去10万元的赔偿金,给其带来生活保障和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