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文件加快保险服务业发展
即日起,我省允许个人利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与此同时,辽宁省还将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从省政府了解到,日前辽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除上述内容外,《意见》还提到,在2020年以前,保险将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届时全省的保险深度有望达到5%,保险密度也将达到每人3500元。
推动医疗事故强制险试点
《意见》提到,我省将推广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逐步实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企业全覆盖。此外,有关部门还将推动医疗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并进一步推广火灾公众责任险、校园安全责任险等责任保险。
对于尚未启动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责任保险,有关部门将选择部分地区、部分企业先行试点,涉及旅行社以及产品质量责任等方面的职业责任保险也将得到有效推广。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部门还将探索出台支持民生类责任保险发展的财税政策。
鼓励开发各类医疗保险、疾病保险等
据了解,我省政府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各类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值得一提的是,政府还会允许个人利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并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此外,《意见》中还提到,省政府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机构的网络优势,探索通过自主协商、委托商业保险经办等方式,解决跨省(区、市)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基本医保和大病险“一站式“报销
《意见》中还提到,我省将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拓展商业补充养老保险业务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并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将推动具有企业年金经营资质和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拓展企业年金、大病保险业务,满足社会性、企业性养老和健康保险需求。
在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方面,《意见》中提到,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将与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相配合,届时辽宁省将全面实施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一站式”报销服务。
保险资金将为重点项目提供融资
在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方面,《意见》中提到,我省将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并为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中长期直接融资。
据了解,接下来有关部门将着手建设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库,从而形成保险资金与全省重大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常态对接机制。随后,保险公司将可通过债权、股权投资以及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我省产业机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资金支持。
随后,保险机构将可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并可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革。
为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于保险机构运营效率更高的公共服务,政府将委托保险机构经办,或直接向其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对于具有较强公益性,但市场化运作无法实现盈亏平衡的保险服务,有关部门也将给予一定支持。
慧择提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使医疗保险的资金得到有效利用,也可以使参保人员得到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