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6棵树冻死索赔保险公司172万
经过两年纷争,广州番禺丽江花园有536棵树冻死理赔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宣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负全责。在依约扣除了5%免赔部分,法院裁定保险公司支付171.96万给丽江花园。
法院查明,2008年初,因受长时间低温寒冷空气影响,丽江花园投保的小区内536棵树木冻死,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一直没有作出保险理赔。丽江花园物管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赔偿金283万元。番禺区法院一审判决,丽江花园不该种不耐寒的树木,应承担四成责任,保险公司承担六成。丽江花园物管上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182万余元。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丽江花园所种植植物的死亡系不可抗拒的长期低温的这种自然灾害导致,属于涉案保险责任的范围。至于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比例问题,根据双方保险条款的约定,倘若损失的发生系丽江花园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等原因导致,保险公司可免责。根据查明的事实,本案不存在保险公司可以免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