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五项保险)规模已达47727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8.4%,超过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这在绝大多数国家是少见的。在其他条件不变和经济新常态下,预计到“十三五”期末,这个数字可望达10万亿元,届时将达财政收入的二分之一。仅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规模而言,只有美国和日本比中国多,中国位居世界第三。
如此天文数字的基金规模,十几年以来的银行存款利息大约2%左右。在过去20年里,如以4.8%的通胀率为基准,贬值近千亿元;如以去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收益率9.02%为参考基准,损失为5500亿元。
十年来,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体制改革的尝试曾进行过两轮。一是“2007-2008年改革”,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运营模式上。当时存在主张各省分别自行投资运营与中央统一投资管理两种意见,但停留在争论的层面上。二是“2011-2012年改革”,这轮改革思路清晰,在三个可选方案中,很快就决定采取国家统一“建立专门机构投资运营”的方案,放弃了以国债投资为主的“政府部门投资运营”方案和智利模式的账户持有人分散投资的“市场机构投资运营”模式,并很快进入到实际操作阶段。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反对声音激烈,2012年2月这轮改革无果而终。
慧择提示:社保基金投资体制不可能是一直不变的,它需要适应国情、适应当前的发展趋势、更重要的是适应人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