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在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会产生了一定的效应。那么存款保险制度利益账该如何计算呢?
首先,从银行利益角度看,存款保险费用由银行支付。据国际经验和国内机构预计,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险费率可能在0.05%左右。截至2014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117.4万亿,以此计算,存款机构将缴纳保费近600亿元。在银行资产中所占比例约为0.05%,而第一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美国,存款保险金规模占总存款的1.4%,第二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印度,占比为0.7%。可见,尽管银行净利润会下降,但不至于产生过大影响。而由于银行缴纳存款保险金与存款准备金有部分重叠,还可能适度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以保证银行的正常业务。存款保险费用负担,还可能迫使银行加大发展中间业务,从收费产品的创新中获取新利润。
其次,从储户利益看,因为无需缴付存款保险费,因此不会增加额外成本。《条例》还规定,一旦银行发生兑付问题,存款账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向存款人“限额偿付”,最高偿付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存款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偿付;超出部分,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根据央行数据,存款在50万以下的账户占全部存款账户的99.70%,因此,一旦银行发生危机,绝大多数储户利益受到保障的程度不亚于政府担当隐性担保人时的水平,这超出了国际平均水平。
第三,从制度初衷看,不是为了给资本市场增加流动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目的之一是通过银行间的市场化竞争,减少资金错配率,让实体经济得到更大的金融支持。如果驱使存款大规模流向资本市场,只会带来资本推动的虚拟经济虚假繁荣,而无法缓解实体经济面临的资金困境,这显然与存款保险制度的预期目标不符。存款保险制度高标准的赔付设计,也证明存款搬家不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国际经验是按人均GDP水平的2-5倍设定最高赔付标准,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赔付设计显然是选择了高线。
存款保险制度是风险转移机制。能够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使存款保险制度成为下一步金融领域复杂改革的先导者。而所涉及的层面,远比存款安全担保人的转移深远得多。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小编对存款保险制度利益账计算的讲解,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还有利于保障存款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