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养老金调整建立了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速放缓、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的大背景下,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关心、重视改善企业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已经连续第11次得到了调整提高,特别是云南省经济底子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起步低,但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指示要充分参考和借鉴周边省市对提高养老保险待遇的好做法,认真审定云南省调待方案,力求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
厅党组书记、厅长崔茂虎强调,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挂钩调整不仅与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还增加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引导适龄人群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逐步提高个人账户的积累,逐步构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今年四月底前确保待遇调整落实到位
崔茂虎要求,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待遇调整,要在今年4月份兑现完毕。贯彻落实此次云南省企业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要准确理解把握企业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的具体政策,按有关政策和要求执行到位,确保按时足额兑现,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此外,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调整两项养老金水平,政策涉及面广,各级人社部门要准确解释政策,确保参保人知晓并了解自身权益,在适龄人群中树立早缴多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识,将政府支持保障与个人自我保障有机结合,共同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慧择提示:自今年5月1日起,云南省开始调整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并为两项养老金建立了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参保人可多缴多得。相关部门指出,将与今年四月底前确保待遇调整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