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银保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规范银保销售行为,降低销售误导风险,监管部门于2014年年初分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业内简称“3号文”)及《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业内简称“12号文”),并于去年4月1日开始实施。
其中3号文规定,商业银行的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以单独法人机构为计算单位)开展保险业务合作,同时提高保障型保险产品占比,提升业务品质管控要求。12号文则限定高现金价值产品的销售额度以及超额销售的额外资本要求。
笔者此前采访得知,自新规实行后,不少保险公司开始抢占银行网点,之前虽然规定一家银行网点原则上只能代理3家保险公司产品,但并没有规定期限,也就是银行可以更灵活地更换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有更多的机会与银行达成合作协议。而新规实施后,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年初没有抢到银行网点,或原来的银行网点被其他保险公司抢占,就很可能因合作网点缺乏,完不成全年任务。
保险公司抢占银行网点的结果就是,部分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不惜以高额手续费作为筹码,给银行“暗送好处”。保监会也在去年通报了部分险企通过各种“会议费”、“培训费”等账外费用支付银行额外手续费的行为。
新规对险企的另一大影响就是,大型险企银保网点的脱落。从年报披露的情况来看,自去年以来,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平三家上市险企银行保险代理网点共减少25256家。
具体来看,除侧重个险的中国平安合作银行网点有所增加之外,中国人寿与中国太平2014年的银保网点均有下滑。中国人寿2014年银行保险代理网点6.1万个,下滑2.7万个,销售人员共计7.1万人;中国太平的银行保险销售网点由27847家下滑至25650家,下滑2197家。
尽管上述几家险企的银保代理网点数量有所下滑,但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如中国人寿尽管2014年银保渠道总保费同比下降7.3%,长险首年保费同比下降0.4%,但首年期交保费同比增长41.0%,五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同比增长98.5%。
中国太平银行保险渠道保费由去年349.01亿港元上升至414.40亿港元,增长18.8%。其中,银保首年期交保费由去年20.38亿港元上升至30.03亿港元,大幅增长47.4%,远高于市场整体增速。
慧择提示:一个银行网点只能代理3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是有利也有弊,一方面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加大了他们的竞争,甚至会导致保险行业有些混乱,另一方面对于银行来说却是可以增加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