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在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作用,近日,宿迁市政府下发《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那么该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近日,宿迁市人社局联合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下发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切实减轻困难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据测算,此政策可受益企业近200家,惠及职工3000余人。
《意见》规定,自2015年至2020年底对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和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等四类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据市就管中心失业保险科科长张长海介绍,2014年度的企业稳岗补贴将于今年6月30日前申报结束,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辖区的劳动就管机构递交申报材料,然后由财政、人社、发改、经信四部门会审,最后经公示无异后,方可享受相关政策。
下一步,该市各级人社部门将加强与财政、发改、经信等相关部门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申报企业进行复核会审;广泛宣传此项政策,通过采取集中宣传和上门入户推广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做到政策宣传“无死角”。同时充分发挥各级人社平台的前沿作用,对辖区企业逐户上门宣传,并帮助有需要的企业进行申报,畅通企业申报渠道,确保此项政策的有效落实。
慧择提示:近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