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从刚刚结束的“公司债专题培训班”上获悉,公司发债审核权限已经悄然生变,本周开始,小公募公司债申请材料将直接递交沪深交易所。
根据培训班上的消息,证监会、沪深交易所从4月7日起,开始正式受理新公司债的材料。目前沪深交易所均以“纸质+光盘”形式接受申报材料,后期均要实行电子化材料报送。
与此前市场传言的公司债审核权限全部下放沪深交易所有所不同的是,此次培训班上明确表示,只有小公募公司债审核交由沪深交易所,大公募公司债依然向证监会报送材料和交易证监会审核。
据悉,本周起,小公募公司债先向沪深交易所提交申请材料,由交易所进行预审,交易所预审通过并出具无异议函后,再向证监会报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由证监会以交易所预审意见为基础履行简化核准程序,证监会简化核准的具体内容目前正在研究。向证监会报送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受理和批文发放均放在交易所办理。
大公募公司债则直接向证监会报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由证监会债券部进行审核。
一位参会的投行人士透露,至于大公募公司债与小公募公司债的区别,并非按发债募资规模而论,二是指发行对象进行区分。小公募公司债特指合格投资者,大公募公司债则是对全部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对于发行人和承销商关注的目前已在审的公司债处理问题,与会的官员明确表示,已受理的公司债申报材料仍然由发行部按相关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在交易所上市环节,也将按照原上市规则设定一段时间的过渡期。
这位官员也表示,发行人也可选择撤回原申报材料,按照新公司债标准进行重新组卷上报,审核将由债券部负责,交易所上市规则执行新标准。可转债审核工作仍由发行部负责,公开发行可交换债、证券公司债、减记债等审核工作由债券部负责。
对于公司债,市场最为关注的就是平台公司的发债问题。
在培训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财政部平台公司认定标准出台前,采取“银监名单+券商核查”的方式确定是否为平台。只要发行人不在银监名单中,就以券商核查意见为准。不需要类似于企业债申报材料中的地方银监意见。在财政部平台公司认定标准出台后,以财政部标准为基础进行认定。
至于平台公司的产业类子公司是否可作为发行主体,上述监管部门官员表示,前期审核从严,不建议申报该类项目。城投公司原则上可以为公司债提供担保,在这方面证监会不做禁止。
同时,证监会及中证协均表示,对小贷公司发行公司债,审核中会审慎把握,对营业模式和风险披露会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均会如此。
至于市场期望的私募公司债券一次申报、分期发行问题,培训班上未做直接回应。一位与会嘉宾称,从现场交流情况看,管理部门认为私募债备案非常方便,因此很有可能不支持分期发行。
据悉,新公司债发行相关的配套规则,在今年5月、6月份会陆续出台。
慧择提示:为了实现简政放权,进一步推动公司债市场的发展,近日有关部门改变公司发债审核权限。自本周起,沪深交易所将受理小公募公司债材料,而大公募公司债依然向证监会报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