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适当扩大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部署盘活和统筹使用存量财政资金,并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措施,以培育经济新动力。据悉,这是社保基金首次被明确允许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备受市场关注。
其实,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制定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3月12日已经发布,该办法明确鼓励社会保险基金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一般债券。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允许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或有更多深意。
我们要看到,这次会议部署的几项主要工作都是围绕稳增长。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允许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就能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收入加快公共设施建设,达到带动经济增长的目的。
在如今经济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双双放缓的情况下,无论是稳增长还是调结构或是保民生,很多地方政府缺乏财力基础,国务院允许社保基金购买地方债,就能弥补地方财政并缓解地方债务风险压力,所以,这是地方政府最希望看到的消息。公众也要充分认识到,此举有利于民生改善与公共利益。
众所周知,过去多年我国社保基金的资金投资渠道比较单一,不仅增值很有限,甚至因为通胀而贬值。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底,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达到15289.60亿元,基金权益14509.57亿元。拿出合理比例的社保基金购买地方债,可让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并分散投资风险。
也就是说,允许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是在创造一种多赢局面:有利于经济稳定增长;能为地方财政筹集收入;拓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并能提高投资收益;改善民生也有了资金保障。另外,还能锻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作能力……可谓“一箭多雕”,值得肯定和鼓励。
但也要意识到,公众会有某些担忧,比方说拿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是否安全?由于地方债长期过度依赖于融资平台、依赖于金融机构贷款、依赖于卖地收入,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虚报地方债务,就使得地方债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拿“保障资金”去购买有风险的地方债,不免会让一些人担忧。另外,社保基金选择哪些地方债或者如何做到公平合理,也是考验。
慧择提示: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但是凡是投资就一定会有风险,重要的是在风险的背后看到机遇,看到发展,从上述讲解中可以看出,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是可以创造出一种多赢局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