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明天开始,就是清明节三天小长假,在清明节,最重要的就是扫墓、祭拜祖先,这无疑增添了火灾发生的可能,因此人们最好提前购买一份火灾保险。那么消费者该如何购买火灾保险呢?
您是否知道火灾保险?您是否购买过火灾保险?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共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
如我国目前开办的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均是以火灾保险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不过,保险界仍然保留着对此类业务的传统叫法。现今火险作为一种基本保险合同的做法正在消失,代之而起的是涵盖各种风险事故的保险合同。
火灾保险制度,起源于1415世纪德国陆上的火灾基尔特制度。1666年的伦敦大火,是火灾保险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重大事件,这场火灾几乎烧毁了伦敦城,它不仅给人们带来了火灾危害的惨烈教训,更促使人们通过建立火灾保险制度,提供灾后经济补偿来化解火灾危险。
火灾保险是一种传统的,独立的保险业务,其独立存在并发展至今的事实,即是该业务具有不同于其他保险业务的特点,并无法用其他保险险种来替代的具体体现。根据火灾保险的实践,火灾保险的基本特点一是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是陆上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条件下的各种财产物资,动态条件下或处于运输中的财产物资,不能作为火灾保险的投保标的投保;二是火灾保险承保财产的存放地址是固定的。被保险人不得随意变动;三是火灾保险危险相当广泛,不仅包括各种自然灾害与多种意外事故,还可以附加有关责任保险或信用保险,企业还可以投保附加利润损失保险,或附加盗窃危险保险等。
慧择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火灾保险时,要仔细看清保险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等内容。另外,出险后,被保险人应积极努力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物的损失,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