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15年,陕西省将采取多项举措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那么陕西省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
2015年,陕西省将多举措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在所有市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据悉,在推进工作中,各市需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水平。
缩小城乡差异,合理确定城镇起付标准。各市要合理设定城镇居民大病起付标准,防止城乡居民之间不一致导致的不平衡,还要避免过高使受益面窄,或过低使基金压力增大。
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支付范围。有条件的市可适当放宽重特大疾病住院或门诊支付范围边界,防止因支付范围过窄出现医疗负担较重问题,也要防止支付范围过宽使基金出现风险。
慧择提示:2015年,陕西省将采取多项举措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包括合理确定城镇起付标准、合理确定支付范围等。这有利于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