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批文显示,国华人寿和陆家嘴国泰人寿2014年三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64%和362.71%,属于偿付能力充足Ⅱ类。为此,保监会决定解除因上述两家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而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的监管措施。
作为衡量险企风险并与经营相挂钩的指标,偿付能力充足率一直是保险业监管的重中之重。2013年11月上旬,保监会曾一口气连发8封监管函,其中,国华人寿与陆家嘴国泰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25.51%和114.45%,双双低于150%的监管红线,而被限制增设分支机构。
除上述两家保险公司收到“松绑”令外,去年至今,包括长安责任保险、信泰人寿、正德人寿等5家保险公司也先后收到解除监管函 的通知,恢复开展新业务或增设分支机构。但曾收到史上最严监管函的正德人寿,经过股东增资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拿到开展其新业务和新增股票、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股权、不动产和金融产品投资的批文,但为防范化解风险,保监会依旧暂停其增设分支机构。如此来看,正德人寿还需股东注入更多的资本金。
慧择提示: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想要获得保监会的“松绑”并不是特别容易,国华人寿与陆家嘴国泰人寿虽然一年之内就获得“松绑”,但有些保险公司的“松绑”之路却相当漫长,其中都邦财险历时六年多才得以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