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本市2015年失业保险标准调整具体方案。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从今年4月起调整,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
据了解,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通常而言,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的,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也就是说,失业保险更关注年龄大的失业人员。
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2015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失业之后所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并不同,目前划分为五个档次,所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从1122元至1231元不等。另外,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统一为24个月,此项调整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另外,在4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据统计,全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3万人。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为了进一步保障广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北京人社局决定自今年4月起上调失业保险补贴标准,今后约有3万人从中受益。另外,北京市还调整了失业人员的医疗待遇,为其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