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近日结合实际,提出关于加快我省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1600元/人;全省保费规模、保险业资产总额在全国的位次与我省经济总量在全国的位次总体一致。
意见提出,吸引各类资本参股或设立总部在贵州的保险法人机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内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我省地方性保险法人机构或自保公司,力争2017年前在我省设立1家财产险或1家人身险法人机构。把引进保险机构摆在“引金入黔”工程的突出位置,积极吸引中资、外资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各保险公司向市(州)、县(市、区、特区)延伸设立分支机构。力争2020年末,全省保险公司经营主体达到50家以上、每个市(州)20家以上、每个县(市、区、特区)8家以上。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养老之外的保险需求。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到2015年底基本覆盖全省城乡居民,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开展利用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全省推广,满足群众更高层次医疗保障需求。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成为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产业链整合,兴办医疗、体检、护理、健康护理培训等健康服务业机构,参与我省公立医院改制。争取将贵阳市纳入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早期试点地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服务为计划生育家庭、失独家庭等提供养老保障。引进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我省投资设立养老社区,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慧择提示:近日,贵州省发布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各种商业保险的实施及开发,并对养老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这些举措都是推动当地保险业发展的关键,也是增强当地社会保障力度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