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机构“猫腻”多 储户莫贪小便宜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黄泽民认为:“一些第三方理财机构本没有从事金融业务的资质,在超市门口支个摊就开始揽客,做不下去就卷款跑路,给金融安全带来不小的隐患”。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银行行长张建国说,与此同时,即便是正规的银行也频繁出现存单变保单、理财产品销售误导等乱象。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应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强化内部督察,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金融犯罪和金融诈骗。
“金融消费者也需提高警惕,不要为了赠的两桶油就把几万元交给没有资质的理财机构;也不要贪大,为了高收益理财变成保单。”黄泽民委员说。
发展大数据应用 阻截电信诈骗汇款
近年来电话诈骗、网络诈骗等案件频发,花样翻新,受害人一旦汇出钱往往很难追回。
“银行是客户金融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原监事长谢渡扬表示,“银行业在大数据分析应用方面已具备相当的系统、机构和人才基础,可以利用数据挖掘和分析探索大数据防范电信诈骗汇款”。
谢渡扬建议,可考虑将银行业作为开展大数据应用的重点试点行业,率先启动,加大工作力度,以此带动和推动大数据应用在我国的发展。
金融消费如何维权 制定权益保护指引
近年来,金融服务质量应达到何种标准、服务费用如何收取,以及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求偿权等如何保障等问题,成为金融消费供求双方争议的焦点。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建议,应在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由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牵头,组织“三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起草制定统一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指引,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标、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通过保护指引的方式先确定下来,为“一行三会”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慧择提示:理财机构“猫腻”多,储户理财需要保持理财莫贪小便宜。为阻截电信诈骗汇,银行业银行积极发展大数据应用,权益保护指引的制定也能维护消费者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