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意见》 养老保险可跨地区转移
2011年,河南省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过三年的试点运行,如今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837万人,领取待遇人数达1223万人,均居全国前列。
“此次《意见》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对有关政策作出了调整,就是要健全机制,扩大参保人权益,增强与职工养老保险的互补性,以更好地体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一步。”河南省人社厅调研处副处长黄晓红说。
《意见》将个人缴费标准全省统一为每年100元至5000元16个档次,选择100元~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集体补助方面,增加了公益慈善事业对参保人的资助,同时鼓励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以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提高参保待遇。
之前,个别地方老人到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但儿女如果没有参保缴费,老人就不能领待遇。此次《意见》明确规定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和补缴办法,取消了原捆绑缴费政策。
同时,为避免农民工进城工作后,原来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在企业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无法接续,此次《意见》提出,除已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随户籍转移之外,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或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支付终身。
增加6个缴费档次 参保人可自由选择
12月11日,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科科长李河对记者解释了《意见》中的一些亮点。据李河介绍,与省政府原试点实施意见相比,个人缴费由现行100元~1000元10个档次,调整为16个档次,增设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个档次,政府对选择高标准缴费的,补贴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这比之前政策的30元标准提高了一倍,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同时,中央财政确定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省财政对每人每月增加了1.8元基础养老金,省辖市财政对每人每月增加了1.2元基础养老金,县(区)基础养老金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也就是说,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人每月至少可领取到63元养老金,养老保险待遇再次提高。
慧择提示:根据以上内容可知,近日河南省政府出台《意见》指出,养老保险可跨地区转移。另外,商丘的养老保险增加6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