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从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长春市从5月1日起,将在全市实施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妥善解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问题。
据测算,2015年长春市医保参保职工和居民中,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人员总数超过10万人,其中长期失能人员4695人,因病短期失能人员98622人,年人均各项照护费用在4万元左右,基本由个人承担。失能人员的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突出问题,“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现象每天都在发生。
“失能人员照护问题必须解决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宝山说,长春市已经做好充分准备,将从5月1日起,在全市启动实施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
据了解,这项工作开展之后,长春地区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他们年老、伤残或罹患重特大疾病之后,导致长期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况之下,经过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定点的养老机构或医院的医疗照护机构接受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减轻病痛和负担。发生的相关费用,参保失能职工和居民分别按平均90%、80%的比例报销照护费用。
张宝山认为,照护保险制度启动后,将有效破解失能人员“照护难、照护贵”问题,达到“患者减负担,医保少支付,机构得发展”的三赢效果。
慧择提示:自今年5月1日起,长春市将实施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为10万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带来更加充足的生活保障,为其家庭减轻经济负担,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这一举措也有助于推动当地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