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责任认定麻烦,理赔难。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意外事故”,致使残疾或死亡,保险人根据合同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保险。所谓的“意外事故”,需要满足外来、意外、突发三要素。其中,突发是指事故的发生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瞬间的关系。流感是一种呼吸道传染病,因此,不属于意外险理赔范围。
人寿险可为“身故”埋单。保险金额需在合同签订前先行约定,无论是定期寿险,还是终身寿险,保险金额的高低都可以协商而定,只要缴纳相应的保费即可,但对于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若因“流感”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即按照身故保额进行赔偿。
重疾保险需看清条款。国内销售的重疾险保障内容非常“细致”。对于大多数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消费者来,想要读懂保险合同并顺利获得理赔并非易事。如果确实属于列明疾病的,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款。
医疗保险用处大。最常见的就是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和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因为这类保险品种对疾病的原因和类别等没有过多限制,也就是说,不论由于什么原因导致入院治疗,只要超过了理赔起付线或是达到住院医疗保险的豁免天数,并且治疗的医院符合保险公司规定级别时,都可以转由保险公司承担检查、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