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为小微企业提供资信担保,企业凭订单可获银行贷款
什么是信用保证保险?对小微企业来说,信用保险主要保障其在贸易活动中由于对方失信导致的风险。保证保险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资信担保,从而获取银行的信用贷款,当小微企业无力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时,由保险公司承担向银行偿还责任,解决银行对小微企业不敢贷款的难题。
此前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风险类别、不同领域的小微企业,国内保险业已能提供13个大类、几千款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和服务。
“信用保证保险不是一份简单的保障,它其实是一揽子金融服务。”太平洋产险信用险部高级经理王皓解释说,保险公司要为投保企业甄别买家,咨询内控风险,帮企业实现“赊账”,提高企业的现金流量,相当于全程介入企业的生产经营。
此次《意见》提出要创新保险产品,包括:鼓励银保合作,针对小微企业的还贷方式,提供更灵活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针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小微企业,细化企业在经营借贷、贸易赊销、预付账款、合约履行等方面的风险,创新开发个性化、定制化的信用保证保险产品等。
王皓认为,这对目前很多业界的探索给予了肯定。“比如对轻资产企业提供的信用保险—当企业有知识产权,但是没有机器、厂房等可抵押物,传统上银行是不愿授信的,保险公司基于企业未来应收账款额度提供信用保证,银行才愿意放贷。对一些新成立的小企业来说,只要它有一笔订单,哪怕对方还没有付款,我们也可以凭订单提供信用保障,让它从银行获得贷款。”
首都经贸大学庹国柱教授认为,《意见》在创新小微金融产品方面的眼光是超前的。比如“探索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这本质上是对担保企业做再担保。“这充分表明了相关部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的决心很大。”庹国柱说。
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基金,用于保费补贴和贷款本金损失补贴
此次《意见》明确,发展信用保证保险要“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的原则”,要创新经营模式。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以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为主要载体,“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经营模式。
庹国柱认为,如果仅仅是银行与保险企业来做这项业务,按纯商业手段,解决融资难并不难。但小微企业属于相对高风险群体,费率比较贵,保费是笔不小的支出。
此次《意见》第十一条规定,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基金,用于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的保费补贴和贷款本金损失补贴。庹国柱认为,保险业务开办初期,由于覆盖面不够大,费率会比较高,此时如果政府提供保费补贴,就能减轻企业保费负担。此外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一般不会足额支付,政府能够补贴余下的本金损失,也能提高企业对保险的认同度。“等参保企业多起来了,按大数法则费率自然会慢慢下调。”
“政府提供一个基金池是非常必要的。比如银行贷款给企业后发生违约风险,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要在确认责任后赔款给银行,如果由政府先行垫付,就不会影响银行的资金流,提升整个小微金融链条的资金使用效率。”王皓说。
据了解,目前各地探索信用保证保险的模式中大多出现了地方政府的身影,如在江苏、宁波等地,主要依靠当地保监局协调地方政府、银行、保险公司等建立多方风险共担机制。
慧择提示:近日,中国保监会联合四个部门发布相关文件,积极推出信用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提供资信担保,今后企业凭订单可获银行贷款。另外,该文件还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基金,用于保费补贴和贷款本金损失补贴。今后,小微企业将获得较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