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天柱县交通运输局出台一条强制性管理措施,规定在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方的合同中加入了一条“硬性条件”,即:从2014年3月起各工程施工方在雇佣工人时,必须购买相当于工程造价1.8%的工伤保险,否则,不予拨付工程进度款。据此条款,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农民工将及时获得最高30万元保险赔偿,为广大农民工撑起一张无形的抵御风险安全网。
目前,全县已有59支工程施工队伍为农民工买了工伤保险,共计缴纳保险费17余万元。
慧择提示:天柱县交通运输局近日出台相关举措,要求各工程施工方为建筑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否则不给施工方拨款。这一强制性举措能够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的安全带来了充足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