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近日从江阴市人社部门获悉,为提高失业人员生活保障水平,该市刚刚出台相关政策,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
失业保险金上限标准调整执行时间从2014年11月1日起,由原先的1480元/月调整为1630元/月;下限调整执行时间从2014年7月1日起,从原先的689元/月调整为780元/月。执行对象分别为当月在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据统计,本次失业保险金待遇再度提标,全市共涉及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2726人,涉及调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从2014年12月起按照新标准发放。
慧择提示:现如今,低标准的失业保险金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质量,江阴市开始上调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自2014年11月1日起,江阴市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将调整为780元/月至163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