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7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震惊台湾社会的台中县女保险员遭分尸案,台“最高法院”认定被告陈金火、广德强犯行令人发指,昨天判处两人死刑,剥夺公权终身确定。
但因去年迄今,台当局“法务部”都不曾执行死刑,现年43岁的陈金火、24岁的广德强是否被执行枪决,受到台湾各界关注。目前台湾等待执行的死刑犯,连同陈金火、广德强两人共27名。
陈金火、广德强不但对20多岁的施姓女保险员劫财劫色,且在施女濒临死亡前即着手分尸,以刀片削刮施女躯干的皮肉,将尸体、皮肉分别丢弃于水塔及化粪池,犯罪手法之残忍,骇人听闻。
据报道,一审判决原认定陈金火、广德强曾油炸两片刮自施女的肉片给陈金火吃,陈因而被称为“食人魔”;但因两人此部分供述反复,三审时,法院认为没有积极事证可确认此事实,且有没有吃人肉,与是否构成犯罪无关,因此未再论究。“最高法院”也维持此认定。
判决书指出,陈金火是摩托车行老板,广德强曾跟陈的弟弟学修车,两人因而认识。陈金火经常介绍客户给施姓女子办理保险,施女常只身到车行,陈因而心生淫念,和缺钱用的广德强商议,计划对施女劫财劫色,且杀人灭口。
2003年12月7日晚间,被害人应陈金火、广德强之约到机车行,陈拉下铁卷门,并放大店内音响音量,先殴打被害人腹部,广则戴上手套,拿出绳索勒紧施女脖子;施女停止挣扎后,被两人合力抬到二楼浴室,遭广德强性侵得逞。
事后,陈金火还用莲蓬头水管冲洗施女下体,并用脚踩腹部使精液流出,造成她腹腔软组织出血。两人误以为施女已死,就持刀支解。事后,两人合力将两包尸骨丢入三楼水塔内,并将削刮下来的尸肉用两条长裤包着,由广德强将丢入一楼的化粪池。
本案一审审理时,审判长许旭圣主动率员到命案现场搜索,在化粪池内找到施女遭支解的30多片肉块,并起出凶刀,使得案情得到很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