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进一步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我国各地开始积极试点大病保险政策。据报道,目前,全国10个省已全面推开大病保险试点工作。那么我国大病保险试点工作主要有哪些表现呢?
1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回答媒体人提问中问答了有关大病保险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毛群安介绍,截至2014年底,我国所有省份都开展了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其中10个省已全面推开。2014年筹资155亿元,243万人受益,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提高10—15个百分点。
毛群安表示,我国基本医保还处于广覆盖、低水平的阶段。通过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大病患者得到了较高比例的经济补偿。目前,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50%和75%以上。国家信息平台已与16个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制定了204个病种付费规范,57%的试点县探索实施了按病种付费。
此外,我国已经建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国各地医疗机构共救助患者32.9万人,申请的资金是16亿元。国家规定的救助对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者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江西、吉林、黑龙江、四川、天津、河南、海南等省已经明确了基金申请、患者身份确认等程序,细化了救助对象的条件,增强了可操作性。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目前,全国10个省已全面推开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由于地方政府的认识不足、部门职能调整不到位、城乡医保制度分离等原因,各地试点进度不一,各地制度设计也是“五花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