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机构场外直投“由债转股”
随着去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逐步落地,券商资管“非标直投”等业务的生态也在出现变化。
根据规定,“未通过证券期货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银行间市场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将成为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
其实早在该办法问世前,券商及基金子公司就曾较多开展项目融资等类信托业务,其操作方式为“嵌套”基金子公司专项计划或集合信托的通道来实现交易结构的合规,而监管政策对非标直投的放行,无疑将对该类业务带来促进。
不过,该类业务的环境基础正在呈恶化趋势;一方面,财政部对地方债的清理正在提速;而另一方面,佳兆业等房企风险暴露事件也在增多。
而在以地产、融资平台为主的类信托业务机会的收窄之下,部分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转而对新三板投资等业务进行布局。
了解到,华融资管、宝盈、财通等基金子公司已在新三板投资领域开展了产品发行等动作。例如国泰基金子公司国泰元鑫发行的“国泰元鑫新三板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除投资已挂牌企业融资外,还包括挂牌前或具有并购转板预期的企业。
“前端投资有可能获得更高回报,但同时意味着更大的风险”,国泰元鑫认为,“与主办券商深度合作,增加项目挂牌甚至做市的成功率,显得尤为重要。”
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化“以量补价”
除非标业务外,资产证券化业务(下称ABS)也可能成为2015年资管机构的重要布局领域。根据证监会去年11月公布的监管办法,券商和基金子公司可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开展ABS业务,且由基金业协会执行备案制监管。
而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当前已有恒泰证券、中信证券及华夏基金子公司华夏资本已各自完成了其首单ABS业务。
事实上,面对新监管环境下传统通道业务的退潮,更多券商资管及基金子公司正在将ABS业务视为其新的业务点,而在基础资产的选择上,小贷、租赁债权等非银类信贷则较受市场欢迎。
“我们关注的重点主要是小贷领域的证券化,具有抵押、担保条款的部分资产比较优质,而且市场需求比较强烈,公司目前也做了许多业务安排,” 深圳一家券商资管部经理指出,“这类资产是不需要出表的,主要是帮助非银机构融资。”
不过,当前ABS业务也面临着种种问题。一是其业务成本和实际收益并不对称,项目赚钱能力较弱;二是将面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 “降维竞争”,例如此前部分互联网公司发布线上理财产品,将票据、资产收益权等非标资产进行打包出售,实际上这一“类证券化”模式正式对传统ABS业务的挑战。对于以上,业内人士认为,ABS业务收益不足的问题需依靠业务的规模化发展实现,而来自互联网金融的竞争,则需要监管层加强相关制度层面的约束。
“ABS是需要监管确认函的,属于场内非标,未来的一个方向是将ABS做成标准化通道业务,有了银行资金的参与,这块业务就能做大规模,收入也就能上来。”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旗下直投基金负责人认为“现有的互联网收益权转让模式很难做大,因为门槛太低,外部性强,等到了一定的体量时,相应政策就会落地。”
慧择提示:在投资市场上,券商资管机构场外直投“由债转股”,业务生态发生变化。此外,部分资管机构正在加紧布局资产证券化业务,一些机构实行规模化“以量补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