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让工作人员更好的了解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缴费标准,近日,黄江镇召开做好黄江镇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缴费标准调整筹备工作会议,黄江社保分局参加。那么该会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为积极应对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更好地保障广大农(居)民的晚年生活,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789号)和市府办《关于调整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缴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府〔2014〕535号)的有关要求,从2015年1月起,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的缴费标准及分担比例进行调整。1月7日,黄江镇在镇府六楼会议室召开做好黄江镇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缴费标准调整筹备工作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有:李日宏党委委员、叶凤莲副镇长、农资办、社保分局、财政分局、东莞银长黄江支行、各社区村书记和社保经办员约50人,会议由叶凤莲副镇长主持。
本次会议明确了调整后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缴费标准:(一)2015年1月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缴费基数上调至2139元/月;从2015年2月起,将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缴费基数上调至2408元/月。(二)从2015年1月起,将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单位缴费费率从11%上调至13%、个人缴费费率维持8%。(三)从2015年1月起,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单位缴费的市、镇(街)、村(社区)负担比例由现行的3:3:4调整为4:4:2。
会议提出了由于这次缴费标准调整幅度大、任务急,各职能部门、社区需高度重视,加强对农(居)民的政策解释,积极宣传缴费标准、缴费年限与养老金水平的正相关关系。让农(居)民树立参保缴费的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调整缴费标准所需资金的预算工作和保障措施,确保单位缴费及时到位。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1月7日,黄江镇召开做好黄江镇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缴费标准调整筹备工作会议,黄江社保分局参加。本次会议主要明确了调整后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缴费标准,要求各职能部门积极宣传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