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昨天对外公布了2015年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扣除问题的公告,明确单位为职工缴付年金部分,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在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纳年金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按职工月平均工资4%基准扣除个人所得税。
此外,市地税局还发布公告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规定,2015年度本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2014年度天津职工年平均工资5万6232元的3倍,也就是16万8696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公布2015年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扣除公告,而且规定单位为职工缴付年金部分。此外积极完善职业年金制度,将有利于激发职工的积极性。